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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地方合作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轉】
日期: 2014-04-03      信息來源:      點擊數: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聯合開展2014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地方合作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粵教外函[2014]78号)精神,現将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範圍

(一)選派對象

我校從事教學科研的在編在崗人員,項目分為高級研究學者和訪問學者兩類。

(二)選派專業

重點選派《廣東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确定的經濟重點領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廣東省科學和技術發展“十二五”規劃》确定的重點發展領域以及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的學科或專業。

二、申報條件

(一)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業務素質,在工作中表現優秀,具有學成回國為廣東教育事業、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未享受過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資助。

(三)在所從事學科領域内有研究基礎并取得一定成果。

(四)申請訪問學者的,需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年齡45歲以下,有3年以上在推薦學校工作經曆。申請高級研究學者的,年齡50歲以下,還需符合《2014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别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見附件1)規定的申請人基本條件。

(五)所有申請人均需自行聯系國外導師和留學院校,并提交外方邀請函

(六)外語水平須達到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标準。

(七)身心健康。

三、資助标準

項目經費由廣東省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聯合資助,具體資助标準根據國家公派留學有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方式及選拔辦法

(一)采取“個人申報、學院推薦、專家評審、擇優推薦”的方式進行選拔。

(二)網上報名。申請人請于4月6-16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報名(http://apply.csc.edu.cn)。申請人須按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說明将相關材料掃描并上傳至信息平台。

(三)申請者按照材料要求向所在學院提交申請材料(一式三份,不裝訂)。

(四)各單位請于4月18日前将推薦人選的申請材料(含《太阳成集团tyc234cc因公出國出境人員申請表》)報送人事處師資科。

(五)學校組織專家評審後,擇優推薦上報省教育廳。

聯系人:林榮湘(人事處) 聯系電話:39322790

曹 鋒(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聯系電話:39322760

附件:

2014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别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

2014年“地方合作項目”網上報名指南

關于準備地方合作項目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

人 事 處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